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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10年投胎转世,回去找家人,吓坏全村人,是否真有此事?

来源:www.tezngx.com   时间:2023-03-19 00:48   点击:241  编辑:长孙磊   手机版

一、死后10年投胎转世,回去找家人,吓坏全村人,是否真有此事?

没有,都是以讹传讹的,没有此事,就像是有个村子都是转世人,现在还特地开发成一个旅游景点去了,不过也只是一个噱头而已。

二、上海最美水上村落,一群高学历村民抱团生活10年,他们为何会有如此选择?

上海最美水上村落,一群高学历村民抱团生活10年,他们有这样的选择完全是因为追求自己的理想以及自身的高学历的条件所促进的。

一、上海最美水上村落,一群高学历村民抱团生活10年 

目前有一个生态文化村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那就是上海的桥西村,这里也被称为上海最美水上村落。早在10多年前的时候,就已经有着许多高学历的村民直接进入其中,他们一边租着房子住,另一边则是想着自己创业,不仅能够在当地过得很滋润,而且确实也过上了令人羡慕的田园生活,这自然也就让很多人都想要知道他们选择这样的生活的原因。

二、他们有此选择的原因

按照目前媒体发的通稿来看他们,有这样的选择当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这是高度总结之后的结果。有的人是为了所谓的安宁,有的人是为了所谓的生态环境,但不管怎么说都可以归结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他们也许不会在大城市里面工作,但是他们的高学历以及他们的眼界足以让他们自己创业成功,所以在理想和现实环境的处境之下,最后也就选择在这一村落生活的十年。

三、我们千万不要轻易效仿他们

尽管目前我们可以看出生态文化村这一标签是极为光鲜亮丽的,但是我们千万也不要忽视村民的学历有多高,群体的学历以及群体的创业水平是相对较高的,所以他们能够打造这一最美水上村落,同时也能够过上生态优化的好日子。回归到现实而言,我们个人还是得过好自己的日子,千万不要觉得他们的日子可以复制,毕竟他们本身就已经处在了一个比较高位的位置,自然也就觉得自己在过着追求的幸福生活。

一群志同道合的高学历人群,竟然在上海旁边的一个小村子里生活了十年。身在村落中,却又靠近城市。既能享受村落的静谧,也能享受城市的繁华和便利。

他们是厌烦城市的繁华,而且他们也都是社恐人士,他们希望能够过自己平淡的生活。

因为这里风景优美,环境宜人,是难得的世外桃源,所以他们会有如此选择。

三、十年后的农村将会是什么样的?

我觉得十年后的农村应该会特别美,像郊区一样。家家门口通公路、不再是垃圾遍地、每一家都有车、房子也弄得特别漂亮、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都能过上小康生活,建设美丽乡村。

‍‍十年后,农村城镇化程度更高,撤村并镇速度更快,农村人口集中在小城镇居住。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天然气,村村通宽带,村村有物业,道路宽敞亮化,小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齐全,村里有大型超市,有卫生室,有养老餐饮服务。人口集中,方便管理,垃圾、污水有效治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0年后,农民职业化程度很高,农村人口在农业企业上班,拿工资,有社会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障。农村人口在小城镇里就业创业,当然,有一部分人可能在大城市落户定居了,未来10年,农村人口不再在田野上挥汗如雨,不再披星戴月,不再汗珠子落地砸八办了。农民是令人羡慕的职业,是需要持资质证书上岗的职业。‍‍

先是信息化带来的变化,互联网将真正走进普通人家,即便是在农村,人人都会借助自媒体平台,懂得如何借助互联网平台发表自己的言论,推广自己的产品。其次是开放多元的思想带来的变化,大家不再是仅仅靠天吃饭的农民,不管是挣钱、还是娱乐,都有更多的选择,比如网上开店,网上分享生活中的趣事。最后是标准化统一化带来的变化,比如,农村种地不再是自家顾自家,而是有一系列标准和政策指导,大家可以选择合适的农作物,并按规范的管理模式来操作,种地带来的收入变得更加可控、可观。那教育方面呢?也许10年后,将会出现大量的共享课程走进乡村学校,也就是除了老师亲自上课外,孩子们能够同步享受到互联网优质课程,还可以实时跟别的地方的孩子互动、交流、学习。

‍‍十年后,农业生产经营是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化农业种植模式,广袤田上只有机械在耕作,看不见人影,农业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生长经营。采取标准化生产,产业链式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农民想去田间闲庭信步,就去一下,不想去可以坐在电脑前操控智能机械耕种。‍‍

四、村集体欠村民集资款十年都没有还怎么解决?

回答以下几个方面,你自己看着再想想!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当时主持集资的应该是村委会吧;其次,村委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原则上是没有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的,但是它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代村民履行管理村集体财产等的权利;第三,要看下当时该批集资款的用途以及最终去向;第四,如果款项去向无法了解的话,那就看当时该批集资款是否用于该村的发展以及是否为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所集资,如果是的话,那么还要看现在村里有无集体资产可供偿还,如果有集体资产可供偿还,那么可以尝试通过起诉或者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如果村里没有集体资产可供执行的话,那想要回款项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当年的集资款没有被用于原定用途,而是因个人原因被随意处置了或贪污了,亦或因个人原因没有能达到预期收益,可以尝试向有过错的个人主张赔偿责任。

村委会是村民的集体组织,村委出面召集这属于集体内部集资行为,风险是共担的。本来投资就有风险,谈不上“解决”二字,责任自负。村民在投资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一旦投资失败就意味着血本无归的问题,不能集体投资成功了就皆大欢喜坐享红利,失败了就要追究责任偿还损失,这于理于法都没有道理的。

如果当时的集资并没有说明用途,那么村民也要对自己的盲目跟从承担后果。

只有当有充分证据证明村委某些干部把这笔钱随意挥霍或用于非法途径,或违背当时集资的目的擅自改变投资方向的时候,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大家分了吧

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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